新式敬拜中第三个背离圣经原则之处在于它否认圣俗之间的巨大鸿沟,把世俗的娱乐形式带入教会敬拜赞美中。笔者直到不久前都用“世俗的敬拜”来形容这种做法,但这个词仍不够准确。人们自然会问:“到底什么是世俗?”某种音乐形式(或乐器)仅仅因为世界也在使用就不适于教会敬拜?并不是这样,但倘若这些乐器通常是用来宣传敌对神、反道德的思想,那么就不适被用于属灵之事。
用“亵渎”一词来形容新式敬拜,可说是一语中的。“亵渎”即以不尊重、轻谩的态度来对待神圣的、有关圣经的事物,从而使之遭到侵犯、玷污。那么古典音乐是世俗的、亵渎的吗?绝大部分不是。古典音乐可以既美妙,又与敌对神、反道德意识或文化毫无关系。 老式的民歌是亵渎的吗?普遍不是。在民风淳朴的年代,一代又一代的小学生纯真地传唱着这类民歌(请注意这里讲的是古老的民歌,而非新兴的流派)。
那么,现代娱乐业是否是亵渎的呢?答案是非常肯定的,因为这个产业持守着几个世纪以来最强烈、最顽固的敌对神、反道德、反权威的文化。现代娱乐业是亵渎神的,因其对高尚、神圣的事物大为不敬,极度漠视。现代娱乐业不遗余力地猛烈抨击圣经的道德标准,提倡对立的行为准则,公然地极力鼓吹一个另类的社会,强调自我崇拜,鼓励欲望膨胀。在公众眼里,这就是它的立场。
正因如此,新式敬拜运动是极其错误的。当它借用现代娱乐文化特有的全部手法时,就大大地冒犯了神。现代敬拜在艺术风格上与当今娱乐文化毫无二致,违背了《约翰一书》的劝诫:
“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
现代敬拜同样无视《雅各书》节中类似的警告:
“你们这些淫乱的人哪,岂不知与世俗为友就是与神为敌吗?所以凡想要与世俗为友的,就是与神为敌了。”
神要求我们服从祂的标准,对于那些把自己凌驾于祂话语之上的人,祂不会祝福,只会阻挡。《雅各书》4章6节非常清楚的印证了这一点,在不可与世界为友的命令之后,雅各紧接警告违法者:“神阻挡骄傲的人。”
对于基督徒来说,我们所要持守的一个主导原则就是要区分神圣的与世俗的,神圣的与亵渎的,属灵的与属世的。神殿堂里的“文化”当然应该是喜乐的,但同时它也要尊从敬虔这一合乎圣经的敬拜原则。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前,大多数的福音派基督徒都深信教会与世界代表着截然不同的标准、品味和生活方式,因而教会对大多数流行的娱乐活动都予以质疑。他们的属灵敬拜从来不会沾染流行娱乐的低劣,因为一个是神圣的,另一个是世俗的、亵渎神的。当时的基督徒全都深信这样做会得罪全能的神,并相信采取这种生活方式和娱乐价值观的教会也无法从这世界里召唤出失丧的罪人。其实每个认真的基督徒都知道敬拜的方式若明显地与性开放、不敬虔、吸毒、纵欲等另类文化有关(或从中衍生出来)的话,这不仅是不妥的,而且完全是罪恶的。
不久前基督徒还晓得有两个截然不同、彼此对立的世界和国度,而教会所维护的是神的主权和圣洁,他们代表着至高无上的神。因此,他们拒绝向属血气的世界及其方式寻求帮助,完完全全地仰赖神的大能,这也使他们的敬拜充满了属灵的力量,而不是娱乐至上以情感为导向的属肉体的“能力”。嬉皮士和世俗基督教运动的出现就仿佛是对基督徒信念进行的考验。最初,大部分保守的福音派基督徒对此运动感到十分震惊。但很快,众多青年团契的带领人、肤浅教会的领袖、国际布道家接纳了这个新潮流,将世俗的喜好置于神的标准之上。
今天,许多人已经忘记信心之父亚伯拉罕是受神的呼召离开一个异教之风盛行的地方,去开始一种截然不同的,全心为神的生活。同样,旷野中的以色列民因想要回埃及就食而受到了神严厉的惩罚,原因在于尽管食欲本身不是罪恶,但神起先已为他们准备了特别的供应。这里,神是在教导他的教会要分别为圣。摩西的律法教导以色列民在许多方面区分圣洁和不圣洁,洁净和不洁净,尽管有些所禁止的事项本质上并不是邪恶的,但所立之法是为了要将分别为圣的诫命深深地植入他们心中。基督徒一贯相信保罗的话,即这些法则是“为教训我们写的”。
圣经旧约中有数不清的例子,表明神对于任何形式的在敬拜中混杂周边民族文化的忿怒。在尼希米的时代,有一个愚昧而腐败的大祭司将圣殿中的一个房间给了亚扪人多比雅。尼希米“就把多比雅的一切家具从屋里都抛出去”,彻底的清理了整个区域。今天基督徒敬拜的殿中也需要这样的清理。神对以色列的谴责在此时极为适当(结22:26):
“其中的祭司强解我的律法,亵渎我的圣物,不分别圣的和俗的,也不使人分辨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又遮眼不顾我们安息日,我也在他们中间被亵慢。”
先知撒迦利亚预言的结尾用形象而充满荣耀的话语描述了新约教会的敬拜,他说甚至马的铃铛上也写着“归耶和华为圣”的字句,家中的烹调用具也会像祭坛前的碗一样圣洁。这里容不得任何不洁之物。无论我们查阅旧约还是新约,圣经都要求敬拜要纯洁,分别为圣,必须将神圣与世俗严格地区分开来。只要当世俗文化明显代表着属肉体的生活方式,信徒就应拒绝。历史上主流福音派一直很严肃认真地对待这个原则。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之前,几乎所有福音派教会的奠基者和建设者们都坚决地将属灵的和属世的区分开来,这些牧师、布道家以及教会中的长老和会众,一定会普遍地为他们所建立的教会的现状感到非常震惊。他们错了吗?是他们误解了圣经吗?他们愚昧而守旧吗?
新式敬拜的倡导者一再重复一种荒谬的说法,说“传统”诗歌的旋律曾经是备受争议的新事物,之后才逐渐被接受。因此,他们说,新式敬拜所用的旋律同样也会在不久后得到认同。换句话说,他们认为传统诗歌的维护者是愚昧地小题大做。而且他们还说,有很多“传统”的诗歌旋律源于酒吧或音乐厅。这种说法意在掩盖过去的基督徒严格分别圣洁和世俗的事实。那么,这些流行的说法是真的吗?必须直截了当地回答这个问题,对于解答如此至关紧要的问题,错误的信息是非常危险的。事实上,这些说法纯属伪造历史,那些反复提到这种说法的人相信了某些无知的、恶意中伤的资料,这些资料本来根本不配得到他们的重视。我们希望能找到这些说法的出处,但看来根本无从考证。重要的是,这些说法完全错误,是到处兜售过了头的谎言。
例如,有传谣说路德曾用酒吧歌曲和舞曲作他诗歌的旋律,据说他所用的音乐也深受当时世俗娱乐的影响,而新式敬拜与其相仿。但路德真的借用了世俗音乐吗?这种指控是站不住脚的。纵观教会历史,对音乐的使用一直都是非常慎重的。路德热爱音乐,也鼓励会众歌唱。当时,他开展了会众唱诗的做法,并用动听的旋律伴唱。在宗教改革以前,罗马天主教并没有会众唱诗,人们只是静听而已,如格列高利圣歌,还有僧侣和诗班表演的其他曲目。
路德自己是一位作曲家,也改编他人的作品。我们从罗伯特·哈瑞尔(Robert Harrell)的作品《马丁·路德:他的音乐、他的信息》(Martin Luther: His Music, His Message)中得知,路德一生写了三十七首赞美诗,其中有十五首是他亲自谱的曲,十三首采用了现成的罗马天主教的音乐,四首取自德国的宗教民谣,在三十七首之中,只有一首运用了世俗民谣的旋律。由此看来,那些宣称路德受助于世俗音乐的说法难以成立。至于那首采用世俗民谣曲调的诗歌,据说旋律本来起源于教会,之后流入民间,而路德仅是(在改编并加以清洁之后)将其物归原主。
新式敬拜的推崇者很喜欢引用路德的一句话:“为什么要让魔鬼享受所有的优美旋律呢?”但他们并没有澄清,这里路德所指的是天主教的音乐,而不是酒吧歌曲。他从未想去盗用世俗音乐。即使是他偶尔采用了某一段世俗旋律,也是经过了大刀阔斧的修改。难怪这位改教家会有这样的观点,他写道:
“你要小心地保守你的心,别让它把美好的天赋和艺术才华拿去纵情于色欲的咆哮中。毫无疑问,只有魔鬼才会唆使天赋去玷污自己的天性……这样做是窃取神赐的天赋来敬拜神的敌人。”
显然,路德相信鉴别音乐要根据其来源及使用者。在路德的年代,是世界从教会窃取了旋律用于下流的酒吧歌曲,而不是反过来。正如我们已经注意到的,如果教会只是借用一些相对单纯的世俗音乐(例如古老的民歌旋律)显然并不违背区别圣洁和不圣洁的诫命。但是此前敬拜诗歌的旋律从未取材于任何与神的权威和圣经中的道德观背道而驰的音乐风格,也未受其影响。路德严正声明,他从未借用过任何一首酒吧歌曲和舞曲,人们强加给他的“罪名”定然会让他感到强烈震惊。我们要重申,这样的指责是毫无历史根据的。
布雷迪(J.W. Bready)在《卫斯理之前与之后的英格兰》(England Before and After Wesley)中告诉我们在十八世纪的大觉醒运动的(the Great Awakening)时代:
“受欢迎的传统诗歌和合唱曲中没有激昂,糟杂,充满切分音的旋律:它不是喧闹和热烈的爵士乐,也不是枯燥乏味的低声吟唱。相反的,新的敬拜音乐是抒情的、庄严的,属灵的,甜蜜的。”
福音派每隔几十年就以新的赞美诗和音乐形式来重塑敬拜,这些新诗歌和音乐形式一开始有争议,但很快就被接受,并且变成了约定俗成的敬拜形式,是这样的吗?新式敬拜的拥趸们不加思索地回答说:“是的”。可是读者不妨去街上的二手书店逛一下,挑一些古老的诗歌集。那里或许还有十八世纪出版的诗歌集。当你仔细阅读它们时,你会惊讶地发现其中有许多你所熟悉的诗歌,而这些诗歌正是今日传统诗歌本的支柱。如果你熟悉诗歌曲调的名称(通常印在诗歌上方),你会发现其中大多数的曲调仍然是现代诗歌本中的主要曲调。敬拜方式几百年来的稳定性是多么地令人惊讶!这是因为基督的教会本身拥有自己悠久的诗歌文化和曲调,适于敬虔、理性、真心实意的赞美,很好地同世俗的世界分别开来。
在传统赞美诗的创作史中的确出现过一些有着不同侧重点的新“流派”(如十九世纪末期美国作家所写的动人心弦的、特别强调主观感受的诗歌)。但这些诗歌实际上一直坚持着远离亵渎的世俗音乐的原则。他们丰富了(而非违背)福音派诗歌的原则。令人极为痛心的是传统赞美诗长久以来坚定地立足于圣经原则的这一见证,如今被狡猾、不诚实的“历史修正主义”撕成了碎片。新式敬拜倡导者的主张和嘲讽是错误的,甚至是造谣中伤。看到良善之人被他们误导,觉得非常惋惜。
一本基督教杂志上登载了一段对新式敬拜的深刻评论。对于“杨柳溪(Willow Creek)”,美国一间以现代式敬拜而闻名的大教会,作者写道:“只有那热爱伍德斯托克音乐节(Woodstock)的一代才会热爱杨柳溪”。杨柳溪的表演者和敬拜带领者们读了这句话一定很高兴,因为这正是他们所追求的目标。他们设计的敬拜是为了弥合教会与世界的距离,使两者能彼此接纳。但根据雅各书的教导,使教会与世俗类同就是要使之成为神的敌人。
我们要第三次问这个简单的问题:为什么教会要在惯用的传统器乐之上加添其他乐器,并改变其敬拜形式?目的是什么?要从中获得什么呢?使用吉他和打击乐器能成就什么?再加上小号、长号、鼓、萨克斯管和木琴(现在普遍使用的)又能增添什么呢?答案可能仍然是:“这样做才能使年轻一代接受我们,吸引他们来教会,向他们展示基督教并不是陈腐的,而是适合他们的,教会没有什么可怕的。”这样的回答表现出他们对于圣经要求教会要与世界分别开来的教导既不明白也不尊重。教会与世界可以结合,这样十字架讨厌的地方就没有了(加5:11)。我们已经三次就增加乐器和改变音乐形式问了这个简单的问题,目的是要显示当今对这一问题的典型答复,以暴露其逐步陷入审美式,疯癫入迷式以及亵渎的敬拜形式中的事实。
前面描述的三种敬拜方式,背离了宗教改革时期在明光闪烁的新约圣经真理光照下所恢复的重要原则。敬拜要以灵和真理献上,而非以技巧和艺术才能。敬拜要建立在悟性的基础上,喜乐是我们对真实领会之事的回应,而不是借着“物质”的方式人为制造并维持的。敬拜要与败坏的、不敬虔的属世文化明确地分别开来。以上的这些原则决不能放弃,也不能作出妥协。我们的敬拜方式并非历史的偶然,而是依照原则而行的。这不是文化或时代的问题,而是要在敬拜中顺从、取悦圣父(敬拜是直接献给祂的)、圣子(敬拜是奉祂之名献上)、圣灵(祂以大能把我们的敬拜转变为天国的“语言”)。我们是否清楚地理解关于敬拜的伟大原则呢?我们是否在教导、应用并证实这些原则呢?倘若我们要把荣耀和尊敬归给神,让神的子民真正成圣、蒙福的话,我们必须要遵行这些原则。